生活
一年之後,琳跳槽去了業內最好的跨國公司,我去她位於東三環的新公司樓下等她下班。
她神采奕奕地踩著7公分高跟鞋翩然而至,穿著剪裁得體的職業套裙,臉上的笑容比春天的風還要暖。
我們挽著手臂去逛街,她已經瘦到了100斤,挑衣服的時候不會再每個牌子都試來試去地糾結,而是下手穩準狠,卻衣服穿到她身上就像刻著她的名字。
我問琳,“你還覺得自己配不上你男神嗎?”
琳淡然地笑,“前不久確實約過男神見麵,他也吃驚我變化不小。
可是我發現,我已經不那麼喜歡他了,當然,他也沒有因為我變美而愛上我。
不過這對我已經構不成傷害和困惑。”
所以你看,變美的最大意義是什麼?
不是終於幫你打贏愛情這場戰爭;而是你會更愛美好的自己,會更鬆弛和自信,愛這熱氣騰騰的人間。
姑娘也許會困惑,我努力變得更美了,他還是不愛我,又有什麼意思呢?
戴安王妃那麼美,查爾斯王子還是最愛那個“又老又醜”的卡米拉;
你好不容易讓自己的臉和氣質,襯得上香奈兒的高貴精致,可是喜歡了三年的男上司,轉身就娶了大學剛畢業的傻白甜。
前不久我被邀請去參加一個女性沙龍,沙龍的主辦方老板,是個30歲的單身美女。
她長發如瀑,粉黛輕施,羽衣霓裳,明眸皓齒,像故事裏走出來的古典美人。